县法院组织扫黑除恶集中宣判活动
建湖日报
2018-09-28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净化社会风气,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建湖建设,根据市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上级法院统一部署,9月27日,县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宣判活动。
县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等部门联动,确保宣判实效。县法院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选取了具有典型意义的相关案件,对所选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表述等方面认真把关,确保宣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此次集中宣判活动,依法对抢劫、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6起刑事犯罪案件共16人进行公开宣判,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八年不等,并处罚金最高达50万元。
县法院开展集中宣判,是我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个重要举措,充分展示了我县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县营造出强大的斗争声势和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