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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即将调整发放

建湖日报 2018-07-30

  近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从2018年1月1日起,为全县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近期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陆续发放到位。预计全县将有4.85万企业退休人员、0.9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
  据了解,今年我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34元,体现社会公平。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7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及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7元;本人缴费年限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9元。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且不满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75周岁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