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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感动建湖”十大人物评选全面展开

建湖日报 2018-05-07

  日前,记者从县委宣传部了解到,第六届“感动建湖”十大人物评选活动已全面展开,目前正对各镇(街道、区)、各部门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把关。
  这次评选活动宗旨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公民道德建设水平,积极打造“厚德建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建湖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评选范围是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以来全县涌现出来的群众认可、事迹感人、反响较好的典型人物(群体)。主要包括三个层面:在建湖留下感人事迹的建湖籍人士,在外地留下感人事迹的建湖籍人士,在建湖留下感人事迹的非建湖籍人士。评选标准主要有五类,一是敬业奉献类,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勇于创新,自强不息,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二是助人为乐类,热心公益活动,乐于帮助他人,赢得群众高度赞誉;三是见义勇为类,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敢于挺身而出,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四是诚实守信类,坚持诚信为本、操守自重,拾金不昧、承诺必践,享有很高的信誉;五是孝老爱亲类,孝敬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邻里夸赞、群众颂扬。
  从2013年起,我县开始举办“感动建湖”十大人物评选,至今已连续六年举办评选活动。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大力推进“厚德建湖”建设,常态化开展“感动建湖”十大人物、建湖好人、十佳孝星、最美老有所为人物、最美家庭、最美教师、最美医生、美德少年等评选活动,涌现出一大批道德模范人物。众多先进典型多次荣登“中国好人”“江苏好人”“盐城好人”,并跻身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和市道德模范,其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多次在新华日报、扬子晚报等媒体报道,并在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态》上刊登推广,成为省市有影响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
  “开展第六届‘感动建湖’十大人物评选,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要求,也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厚德建湖’的具体行动。”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次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典型人物。在经过推荐的基础上,县委宣传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审、投票、公示、表彰,并集中开展宣传活动,用他们的先进事迹感召群众,引导广大群众见贤思齐,崇尚模范,争当模范,不断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转化为内在品质和自觉追求。
  据了解,这次“感动建湖”十大人物评选,原则上每个镇(街道、区)分别推荐2人以上,县直各单位分别推荐1名以上,5月10前完成相关材料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