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表详情
首页 > 部门动态 > 详情

典型火灾案例分析

建湖日报 2017-03-30

  案例5:上海教师公寓火灾
  2010年11月15日14时15分许,位于上海静安区胶州路707弄1号胶州高层教师公寓发生火灾。经查,当日14时14分,电焊工吴国略和工人王永亮在加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10层脚手架的悬挑支架过程中,违规进行电焊作业引发火灾,此次火灾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8亿元。
  由于该公寓正在做外保温材料施工(大量聚氨酯材料),公寓四周架设脚手架及可燃脚手板、尼龙网等,大楼底层为商铺,2至28层为住宅,其中有5家单位、156户居民,实有户籍人口440余人。当时,住宅公寓有280人。
  经验教训:建筑外部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案例6: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火灾
  1994年11月27日13时28分左右,位于辽宁阜新艺苑歌舞厅发生火灾,这起火灾共造成233人死亡(其中男性133人,女性100人)。经查,最初火部位为该歌舞厅3号雅间,因客人吸烟所致。
  该歌舞厅使用大量易燃材料装修,采用可燃胶合板吊顶,四周墙壁悬挂化纤装饰布。该化纤装饰布属“棉丙胶织布”,燃烧速度快,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烟雾,并形成带火的熔滴,致使起火后火势迅速蔓延。
  经验教训:建筑内部装修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案例7:长春天元商厦火灾
  2011年3月28日晚20时11分,位于长春天元商厦日杂批发商城发生火灾,经过15个小时才将大火扑灭,整座商厦除地下一层外全部过火。火灾导致1名巡更人员死亡,据初步估算此次火灾财产损失过亿。
  由于天元商厦四周都悬挂着巨幅广告牌,最大的有两层楼高,封堵了所有窗口,使得灭火不能顺利展开。消防车到场后,由于火势已进入猛烈发展阶段,加上室内火灾被广告牌挡住,射水水流不能进入起火部位,难以有效灭火,只好向市政求援派调2部挖掘机,2小时后才拆除一处广告牌,失去了扑救的最佳时机。
  经验教训:不得设置妨碍火灾扑救条件设施。
  案例8:北京隆福商厦火灾
  1993年8月12日22时左右,位于北京隆福商业大厦旧楼一层礼品柜台处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2148.9万元。
  经查,这起火灾由于后楼出租柜台的售货员下班后未按规定关灯,致使安装在灯箱内的一只日光灯长时间通电,造成镇流器线圈匝间短路,线圈产生的高温引燃固定镇流器的木质材料。
  当日,消防监控室一名监控员收到报警信号,认为是误报,不但没有到现场确认,而且还关闭报警控制主机,使得初起火灾未能发现和及时处置。
  经验教训:火灾报警系统应定期维护保养,不得随意关闭。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