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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11月29日,《法制日报》第五版“人物”专版以《“八亿农民学法状元”袁为国》为题,整版刊载了我县袁为国律师事务所主任袁为国的先进事迹。今天,本报全文刊登,以飨读者。
黝黑的皮肤,精瘦的体格,身着一件白色长袖衬衫,一双闪耀智慧的眼睛炯炯有神。推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城的江苏袁为国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大门,很难想象,眼前这位62岁的朴素老人袁为国,曾因1989年4月参加全国法律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被时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廖汉生当面夸赞为“八亿农民的学法状元”而“名震乡里”。
如今,以他名字命名的律师事务所开办已13年。鲜为人知的是,袁为国仅有小学文化,参过军、当过农民、做过工人。1984年起,他靠刻苦自学取得大学文凭,并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其间还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法学论文30多篇。
在苏北县城默默无闻从事法律工作的30多年时间里,他担任过乡法律服务所主任、司法助理、镇司法所长、律师事务所主任、县政协委员和政协常委等职,其间经过他手处理过的各类矛盾纠纷案件达4000多件,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43户。不久前,袁为国成为“中国好人榜”敬业奉献类候选人。
“我的名字中有‘为国’二字,就是要我一心为国。追求司法为民、依法治国是我的目标和梦想,所以给律师事务所起名字的时候,我就不信什么迷信,就希望能圆(袁)了我的法治梦。”——袁为国
袁为国对法律工作,有着天然的痴迷。他在担任公职期间一心扑在为群众普法的琐碎工作中,曾经自编普法讲稿,创办普法简报,开通普法广播,组织知识竞赛。在2000年基层机构精简时,他提前办理了退休手续,却始终没有离开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在开办律师事务所期间,一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凭借自己的智慧,突破各种难题,巧妙依法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讨回工资款、工伤赔偿金900多万元。
在很多人眼里,袁为国虽然出身农民,但无论嘴皮子还是笔头子,都有一套。在他担任政协委员和政协常委时,他先后提出民生类建议和提案39条,撰写的《建议制订一部可以告司法机关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诉讼法〉》等13篇法学论文,均引起业内关注。他还乐于将自己经办的案件,写成典型案例发表。早在1989年,他就将办理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撰写成《对审结后再次起诉的赡养案件受理问题的探析》,发表在当年8月2日出版的《法制日报》上,至今让他引以为豪。
生活中有很多突发性刑事伤害案件,最早都起源于琐碎的民事纠纷,做一个好律师,就要细致入微,明察秋毫,才能洞察一些疑难案件的实质。
袁为国回忆说,30年前得到全国多家媒体关注的“村办厂依法告倒县工商局”案件,曾经很长时间在潜意识里坚定地支持着他的“法治梦”。
当时,建湖县农药助剂厂向河南省柘城县能源服务公司追索货款,申请柘城县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但仲裁委却认定合同为无效合同,并裁决将农药助剂厂的15.4万元货款全部没收。
“不管内地外地,公平正义是法律和法治的生命。只要合法有据,这官司我帮你们打!”袁为国接手案件后,向柘城县法院提起诉讼,把工商局告上法庭,要求重新裁决,但法院以经济合同一裁终局为由不予受理。
从江苏建湖县坐车到河南柘城,往返路程400多公里,袁为国来回奔波数十次。在袁为国的努力下,柘城县法院同意受理,但直言相告,有被驳回起诉的可能。
袁为国认真分析案件事实,精心组织开庭准备。在法庭上针对被告的论点,发表了5000多字的代理词,一一澄清有关行政法适用的争议焦点。认为被告工商局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在经济合同仲裁裁决书中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财产的行政处罚,属超越职权的行为,而且适用法律错误;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属于工商局的一个职能部门,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其法律责任应由工商局承担。
“袁律师,您分析得太好了!”袁为国专业的法律知识,使主审法官当庭称赞。很快,法院撤销被告柘城县工商局没收农药助剂厂15.4万元货款的裁决。
“我是农民出身,知道困难群众生活的不易和艰辛。现在是法治社会,当他们遇到涉法难题,让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我有责任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站出来为他们说话。”——袁为国
成为专职公益律师后,生活的清贫、工作的劳累、维权的艰险未曾让袁为国有过半分动摇。
2014年1月6日,在建湖个体板材加工厂上班的女工唐琴,因个体老板对用于板材加工的机器没安装防护安全设备,致使其在操作过程中不慎将右手卷入运转的机器内,整个右手被绞烂。事故发生后,老板却以她违章操作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唐琴是个单亲妈妈,父亲癌症晚期,一个人带着3岁的儿子,经济窘迫,接连而至的厄运使她愁得整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2014年1月底,在别人的指点下,唐琴找到袁为国。
凭着多次代理案件的经验,袁为国认真研究有关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后认为,这是一起非法用工造成的事故伤害,个体老板应按工伤待遇承担赔偿责任。“不论多难,我一定依法帮你寻求公道。”毫不迟疑接下这起维权案件的袁为国当场表态。
苏北的冬天异常寒冷,呵气成冰。为兑现承诺,袁为国先后40多次与老板沟通,老板却百般狡辩。
维权充满着艰难。袁为国立即帮唐琴向有关部门提出维权申请,相关部门以板材加工厂未进行工商登记、老板个人不能成为劳动关系主体为由不予受理。
袁为国向法院起诉,要求个体老板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根据以往一贯做法,只有单位才能按工伤赔偿标准承担责任,受案法院因没有先例可循,起诉又碰难题。在四处碰壁的情况下,袁为国毫不气馁,捧着新的法律规定,向有关方面陈述案情,终于使唐琴维权案走上依法解决的轨道。
经过一年多的奔波,今年3月,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唐琴按工伤赔偿标准索赔40余万元得到法律支持。
“袁为国在同行中接案最多,然而他得到的回报却不成正比,因为他选择了为困难群众维权这条路。”采访中,建湖县司法局局长姜广祝深有感触地说。
据了解,袁为国创办的“为国法律援助工作室”,如今在盐城律师界声名鹊起,2002年至今,先后依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多件,讨回工资款、工伤赔偿金5700多万元。
“为了普法,他不畏酷暑严寒,不顾狂风暴雨,不惜起早贪黑。”——建湖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茂林
采访中,记者听到最多的是群众对袁为国执着法治的介绍和评价。他的法治精神、他的创新激情、他的为民情怀、他的高尚情操为群众所称道。
为让更多群众接受法治教育,袁为国组织实施镇村学法计划。白天,他到各村、学校、工厂、企业和单位宣讲法律知识,把《村民守法须知》《常见涉法问题解答手册》和“维权联系卡”下发到干部群众手里。晚上,他编写讲稿,力求把十分原则的法律讲得深入浅出、更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近一年来,他跑遍27个村,采取广播、漫画、法律知识问答、案例分析等图文并茂、浅显易懂的方式,巡回向群众宣传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各种法律法规80多场次。
从2012年起当选县政协常委后,袁为国积极为民办实事110多件,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43户。他多次深入群众倾听呼声,提出普法以及民生类建议和提案39条,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同和肯定。经深入调研形成的《关于加强文明执法的建议》《对司法人员实行年度考核末位轮岗制的建议》等调研报告,推动了有关部门执法规范和执法便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