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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守望者——记芦沟镇党委组织委员刘宏

建湖日报 2013-07-06

  面对6年来的镇组织委员工作经历,她的感受是既平凡更实在,既辛苦更甜蜜。她深知,自己的岗位虽小,但却同样肩负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光荣使命。她恪尽职守,默默奉献,以满腔热情从事组织工作,成为一个组织信任、群众满意、同事称赞的平凡守望者。她,就是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芦沟镇党委组织委员刘宏。

始终把爱岗敬业视作平凡的起点

  缘于回报家乡的激情,1991年大学毕业的刘宏毫不犹豫地来到了宝塔镇。正是这种激情,促使她在工作中总是冲锋在前、享乐在后,从财政所会计到副所长,从统计干事到组织干事,始终把每个岗位都当成锻炼自己的机会,要么不做,要做就做最好。
  2007年底,被组织上任命为芦沟镇党委组织委员后,刘宏更是把“敬业奉献、创新创优”的组工精神作为激励自己的动力。在到任后两个月内,她走遍了全镇16个村(居)、48个企业、21个事业单位。在了解到少数农村党员活动不正常的情况后,她结合镇情实际,创新提出了“四会一制”工作法,这一做法不仅破解了党员集中难的问题,还保障了党员权利,并于当年荣获全县组织工作创新奖。
  初尝成功的喜悦后,她又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在随后的几年里创新的农村社区化服务、基层民主“四项行动”等做法,先后受到省、市委组织部门的表彰和好评,她个人也连续3年获县优秀组工干部、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去年又被评为全市优秀组工干部。
  尽管在工作上刘宏算是一个称职的公务人员,但在家庭里她却成了不称职的妻子、母亲和媳妇。看到多病的公婆为了照顾她的孩子而身心憔悴时,经常加班加点的她,更多的是愧疚和感动。尽管有人说她太“傻”,但想到组织的信任,她又信心满怀。因为她深知,爱岗敬业是每个共产党员应守的本份。

始终把服务发展视作平凡的升华

  作为组织委员,刘宏不仅一丝不苟、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能够服从发展大局,更好地服务好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6年来,刘宏先后12次参与镇重点工程建设,在房屋征收工作中,她在宣讲国家有关政策的同时,总是带着女性的耐心、关心和细心,做好群众工作。对群众提出的与房屋征收无关的具体实际困难,能帮忙的及时给予帮助,让他们感觉到她的真心诚意,从而达到用真心暖人心的效果。
  2008年6月在园区征地工作中,刘宏先后3次去无锡与被征地对象做工作,在自己重感冒、母亲病危的情况下,仍然按约定的时间与被征地对象见面,并为其准备好各项手续与资料。当被征地对象了解到她的情况后,感动地签下了协议。在回程的路上,刘宏收到了母亲去世的噩耗,她的眼眶里充满了泪水,她为自己忠孝不能两全而深感愧疚。
  为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刘宏总是积极服务全镇财源建设。2011年,她引进纳税载体1个,当年实现入库税收280多万元。有人背地里说她太“痴”,但看到芦沟大发展的氛围,她却感到非常欣慰。她始终认为,服务大局是每个党员干部应守的天职。

始终把公道正派视作应尽的职责

  组工干部岗位虽然很平凡,但工作很重要。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乎党的形象,备受社会关注,必须站得稳、行得正。
  刘宏给自己定下了“三不”原则:不谋求个人私利,不给“关系户”开绿灯,不为他人徇私情。她有一亲戚在芦沟曾任过9年多村主任,在落实离任“三大员”补助政策时,他找到了刘宏,说自己就差几个月满10年,你是组织委员只要点一下头就行。但刘宏告诉他:“如果你有什么困难,我们组织上会尽全力帮助你,但如果违规关照你,我不仅违背了政策,更违背了做人做事的原则。”
  “公事大于私事,原则胜过感情”,这是刘宏为自己定的做人做事准则。2010年,联星村一老干部的儿子想在入伍前突击入党,托她的舅父找到刘宏,刘宏却告诉舅父:“这名同志虽然很优秀,但培养期还不满一年,不符合入党条件,对照政策和有关规定,我们会及时将该同志的积极分子培养材料寄到部队。”一年后,当刘宏得知该同志已在部队入党时,她觉得自己做对了,她知道如果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的。
  对她的“死脑筋”,很多人都说她太“迂”,但她从未后悔过。因为她深知,公道正派是每个组工干部应守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