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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阜大众报:胡迎春用法治力量温暖人心

建湖日报 2017-12-27

  12月的盐阜大地,已是隆冬时节,屋外寒风瑟瑟,但上冈司法所里的工作人员正热火朝天地忙碌着,纠纷调解、普法教育、社会关爱、处理回访……这其中,有一位更是忙得一口水都来不及喝,她就是胡迎春,我市“最美法治人物”获得者,现任建湖县司法局上冈司法所所长。 
  “荣誉来得太突然了!这也不是我一个人的成绩,是我们上冈司法所所有人的努力。我会继续和同事们一起,不忘初心,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面对殊荣,胡迎春谦虚地说。 
普法做得好,调解才能顺 
  上冈镇处于四县区交界,全镇辖44个行政村(居),常住人口近18.3万,流动人口频繁,各类矛盾多发,需要调解的纠纷数量巨大。胡迎春认为,调解的过程就是讲法普法的过程,群众法律知识掌握得越多,越有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也会从根本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为此,胡迎春依托上冈镇成立的全国首家“农民业余法治学校”,举办法治培训、讲座280多场次,各类法律知识竞赛7场,社区巡回法治文艺演出37场,法律征文活动4次,法律咨询370多次,印发各种普法资料10多万份。立足社区村民小组,组织法律服务社建设,打通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今年以来,胡迎春更是顺应信息化形势,积极打造“掌上司法所”,充分运用三微(微博、微信、微视频)一端(手机客户端)进行“微普法”,让群众不分时间、不分地点地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司法行政服务,丰富了普法形式,延伸了普法触角,提升了普法效果,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卓有成效的群众性普法活动,为胡迎春顺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许多矛盾都在详细的普法中成功调解。 
万事冲在前,维稳护平安 
  2014年7月25日上午,上冈镇一建筑工地里,本镇草埝社区60岁的陈某不幸从脚手架上跌落下来,不治身亡。闻讯而来的亲属情绪十分激动,更带了四五十人进驻工地。 
  胡迎春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解,过程中双方对于事故责任和补偿意见分歧较大,部分亲属的不理解给胡迎春的调解工作带来极大压力。连续几天几夜坚守在一线,胡迎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次又一次地制订方案、一遍又一遍地沟通协调,终于在第四天出现转机。她不失时机地完善方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得到了家属谅解,一起随时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 
  近三年来,胡迎春直接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20多件,有赔偿金额高达百万元,也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更有鸡毛蒜皮争面子的斗气官司。经过她的说情讲理耐心工作,一对对当事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在她的带领下,上冈司法所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3%。辖区干部群众谈到人民调解,无不佩服她过硬的调解工作能力。 
帮教手拉手,助力返社会 
  胡迎春说,要做好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首先要走近他们了解他们。为此,她在2010年考取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更好地开展帮教人员心理帮扶工作。 
  62岁的董某某因交通肇事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对此,董某常常在家里借酒消愁,来司法所报到和参加集中学习时也总是满身酒气,说话语气冲人。 
  胡迎春看在眼里,主动关心他的生活,了解他的情况,一次次地耐心地听他倾诉,适当地安慰和疏导,老董慢慢有了转变。在胡迎春坚持不懈的开导下,老董振作起来。他现在在一家建筑工地看门,加上做一些临活,一天也有一百多元的收入。他说:“我当初真的一点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了,全亏胡所长的关心开导。” 
  上冈镇现有在矫人员70多名、安置帮教对象420多名。在胡迎春和上冈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改造和帮教都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多名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并全部找到了相对稳定的工作,解矫人员中未出现重新犯罪现象。 
  二十多年的基层司法工作,胡迎春每天穿行乡里,任劳任怨,朴实无华,无悔地奉献着自己所有的美丽青春,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与担当,在群众中树立了极高的口碑。她带领的上冈司法所先后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等称号,个人也先后荣获“建湖县十佳政法干警”、“盐城市知名政法干警”、“江苏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江苏省最美司法所长”、“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