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阜大众报:建湖县提升人才项目运行绩效
建湖日报
2016-02-25
建湖县出台人才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对经评审入选待资助的领军人才项目,围绕项目实施周期,推行目标承诺制、期前公示制、期中会审制、期满进退制、期后评优制等“五制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人才项目运行绩效。
目标承诺制,由行业领军人才和项目实施单位围绕创新创业计划拟定短期、中期和长期目标,认领在岗服务、创新创牌、科研带动、销售纳税等具体化的贡献份额。期前公示制,对项目实施周期中的承诺事项,项目实施前在承办单位进行公示,标注时间节点,让人才项目“广而告之”,打破部分项目“重申报、轻运行”的内部循环。期中会审制,由县人才办会同人社、科技、经信、财政等部门,对照阶段性目标,通过“第三方数据”采集、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阶梯式”评估,销号推进,确保项目的实际投入、实质运行和实在成果。期满进退制,对达序时进度顺利完成各项目标成果的项目,按期拨付资助资金,并准予申报并实施下一批次人才项目,反之则亮牌警示,或缓拨或停发资助资金。期后评优制,对同批次项目期满后择优评选“突出贡献人才”和“爱才企业家”,放大项目运行良好、贡献份额较大的领军人才和项目实施单位示范带动效应。
近年来,该县先后评审资助4批次65个领军人才项目,其中有1个因项目中止被终止资助,有3个未达序时进度的被缓期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