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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阜大众报:建湖医保新政为城镇百姓看病减负

盐阜大众报 2014-08-05

  今年7月初,原建湖县轧花厂退休职工张女士因患肺癌住院治疗共花医疗费36259.3元,经过县医保中心审核,职工医保基金为她报销了32390.38元,自己只承担不到3900元,成为该县新的城镇医保政策出台后首个受益者。
  据悉,建湖县从今年7月1日起再次调整城镇职工和居民的医保待遇,努力减轻老百姓看病经济负担。此次城镇医保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两提高、两调整”。“两提高”,即:一是提高公务员生育费用结算定额标准,顺产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2200元;多胎、剖宫产由原来的2300元提高到3600元;流产(孕期1~3个月)由原来的200元提高到270元;引产(孕期4~7个月)由原来的900元提高到1500元。二是提高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封顶线,将医保费用由原来的每年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两调整”,即:一是调整200元以上特殊医疗材料支付标准,200元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75%。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对特殊医用材料费用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5万元。二是调整城镇居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全面执行盐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一政策,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偿范围、住院费用补偿支付标准和分段补偿比例、特定门诊医疗费用补偿办法等9个政策进行大幅调整,再次提高了参保居民的医保待遇。
  据初步统计,建湖县这次城镇医保政策调整惠及所有参保人群,22万人将直接受益,特别是大重病患者享受的医保待遇将在原来的基础上再提高近10%,医保基金全年为此将多支出5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