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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建湖县研究出台《关于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的暂行办法》,办法突出鼓励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以自身一技之长进行在职创业,积极示范带动全县全民创业。
办法规定,允许和鼓励职校(技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包括担任行政领导职务的科技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以个人合法收入、固定资产、技术、知识产权等作为投资,创办或参股创办非自身职权范围内的企业、经济实体。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不少于9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该县目前拥有国家级技校、职校两所,经认定拥有授权知识产权或参与培训获得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12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