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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提升授信审批效率,加快营销速度,江苏建湖农商行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重新梳理、优化信贷流程,提升授信审批效率,更好地服务“三农”。
为调整法人客户授信,该行下发《关于开展2013年度公司贷款集中授信工作的通知》,对公司客户授信提出新要求。一方面,调整授信方式,实行“一次授信,按需用信”模式。2013年初,该行调整授信方式,对法人客户贷款、贴现、票据承兑、保函、信贷证明等各类表内外授信实行一揽子管理,一步授信到位,客户在授信范围内,可根据经营需要,随时提出用信申请,解决手续烦琐问题。另一方面,调整关联集团企业授信形式。2013年初,该行要求在对集团客户进行授信时,须将各成员财务报表进行合并计算,以此测算集团授信最高额度,有效控制集团客户信贷风险。在合并报表时,须将成员之间内部交易、投资、往来等内容扣除。同时规定,集团授信额度划分到各成员企业的额度须小于各成员企业单独测算的授信最高额度,各成员企业授信额度之和须小于等于集团授信最高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