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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河长制工作组预验收我县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

建湖日报 2017-12-08

  12月7日, 省住建厅法规处副处长、省河长办业务组副组长蒋伟一行来我县,预验收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副县长申建春陪同。
  蒋伟一行实地察看了沿河镇引江河,恒济镇跃进河、庄中河、龙王庙河,恒济镇河长制办公室,县河长制办公室等现场,详细了解我县全面建立河长制情况,查阅县、镇级河长制办公室档案材料,并听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检查组对我县河长制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我县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各级河长、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加强信息共享,推进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提高各级河长的重视程度,加强河长制宣传工作,抓落实重效果,切实将河长制工作引向深入。
  申建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此次预验收为契机,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实行生态保护制度,全力推进河长制工作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编制“一河一策”“一河一档”,积极开展河湖保护专项行动;要按照省工作组要求,对标对表查找问题和不足,逐一落实整改;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齐心协力深入持续推进河长制工作,确保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省级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