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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下午,县委书记陈平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关于加强镇(街道、区)和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干部监督的暂行办法(试行)(讨论稿)》。薛盛堂、张连国、须卫琴、徐宁建、倪世勇、孙海山、陈巍亮、顾加广、魏微、许刚等参加会议。
陈平指出,镇(街道、区)和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干部是党员干部关键少数中的关键,肩负责任重大、权力较为集中。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严管就是厚爱”的要求,切实加强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推动镇(街道、区)和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干部严格自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过硬作风和良好形象投身“强富美高”新建湖建设。
陈平要求,镇(街道、区)和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切实保证政令畅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严禁发生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陈平强调,对镇(街道、区)和县直部门党政正职干部的监督,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纪委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有效形成监督合力,确保权力配置有依据、行使有边界、运行有监督。要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遵循依纪依法、权责对等、民主集中、分权制约、阳光公开的原则,既严明纪律规矩、制约规范权力,又支持履职担当、保障依规作为。要规范重点权力运行,针对镇(街道、区)和县直部门党政正职行使权力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有针对性监督制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