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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5月1日起,我县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再次下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让企业“轻装上阵”谋发展。据统计,仅5月份,全县企业单位缴费较上月少缴525万元,预计全年为企业减负6300万元左右。
据县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6年5月1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由20%降至19%,本次从2019年5月1日起再次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19%降至16%,一次性降低3个百分点,降幅较大。此次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是全国统一政策,避免过去因为各地社会保险费率不一致对企业投资造成的影响,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此外,此次降费率是针对所有参保企业,不设门槛,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都能从降费率政策中受益,有助于企业轻装上阵,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费率降低以后,企业参保门槛降低了,不仅可以增强企业活力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参保积极性,能够将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来,有助于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形成企业发展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良性循环。
另悉,我县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这一费率执行至2020年4月30日不变;工伤保险按行业实行分档缴费,自2018年5月起,工伤保险在原费率基础下调50%,即由原0.6%~1.9%下调至0.3%~0.95%,继续执行到2020年4月30日。据测算,工伤、失业两项保险每年为企业减负3000万元左右。
目前,县人社局采取多种积极有效措施,确保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落地见效。一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释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让广大企业了解好、掌握好政策,促进政策红利释放最大效应。二是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降费率、转职能等相关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三是依托“互联网+”技术,深化“一窗一网”不见面审批改革,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四是对基金运行形势做好研判,既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又保障社保待遇不变、养老金合理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实现社保事业可持续发展。
刘有为 陆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