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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9-05-31

5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连国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为祥、唐广群、刘登石、唐坤出席会议。县领导申建春、金耀参加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民生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建湖县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任免。

就民生水利工作情况,张连国要求,要充分认识水利民生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规划引领作用,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健全各项建设管理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

就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情况,张连国要求,发挥和落实好人才工作相关政策,加强与科研院所、高校的产业合作研究,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要素向创新驱动转变,提升科技成果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

就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张连国要求,要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培养长效机制,提升检察机关执法能力水平。同时,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与监督,督促检察机关不断改进和加强工作。

就突出环境问题清单编制情况和《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张连国要求,要切实扛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合力推进机制,加大水环境整治、建筑扬尘治理和秸秆禁烧力度,确保整改成效。县人大要常态化审议县政府突出环境问题清单和《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开创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陶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