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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9-04-09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着力解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问题,推进空气洁净行动,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今年以来,县住建局强化监管,落实责任,加大巡查覆盖广度,夯实督查整改力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县城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及检查用表,明确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主体责任,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做到组织保障有力。广泛宣传发动。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在建项目负责人,学习扬尘整治专项方案、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细则、建筑施工雾化降尘车辆设施、雾化系统及冲洗设施使用规定等相关文件,专题部署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与职责,确保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加大监督力度,坚持严防严控形成长效机制。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与全县在建工程签订建筑施工现场防尘治霾承诺书,一旦空气污染达到红色预警级,立即停止全县所有建筑工地土石方作业。结合春节节后复工大检查,该局坚持把扬尘治理作为一项必检项目,督促建筑工地全面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6个防尘措施,并做好工地裸露区域植绿固化降尘工作。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日常巡查和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强扬尘监测点附近建筑工地检查频次,对县二中、天铂项目实行动态监管,一经发现扬尘控制不达标立即要求停工整改,拒不停工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行政处罚。设立监督箱,公开监督电话,建立与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互动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肃查处扬尘治理工作中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扬尘治理工作不出问题。

强化主体责任,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监督执法。切实落实建设工地扬尘控制各方主体责任,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渣土运输单位自觉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加大扬尘防治监管力度,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和防治措施,重点加强对施工进度处于基础阶段、土方开挖量大的工程监督检查。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的,按照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动态管理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理;对因建设施工未采取有效扬尘防治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逾期仍未达到当地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黑名单”予以通报。

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建筑施工防治合力。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积极宣传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表彰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引导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树立扬尘防治“人人都是责任人”的意识,规范现场施工行为,减少或消除施工扬尘污染现象,着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陶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