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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9-04-01

今年以来,县委编办认真贯彻中央以及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四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地生根。

强化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始终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里。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研究、靠前指挥,带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问题,带头把好本单位宣传文化阵地的导向。出台工作细则,强化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主办人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分工。

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水平。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理论好、综合素质高、具有丰富意识形态工作经验的干部队伍。强化理论学习。利用周前会(月度例会)理论学习、专题党课、民主生活会等载体,组织好党章党规、各级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政策文件的学习教育,夯实机关党员干部的理论功底,通过学习把意识形态工作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强化舆论引导,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体系。坚定不移地占领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扩大宣传,积极鼓励正能量信息的外宣报道,不断挖掘新闻亮点,以改革工作为切入点,通过载体宣传、榜样示范、教育引导等手段,让全办干部潜移默化中受教与学习。

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督查问责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实施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制,将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范围。

郭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