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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医保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进行“拉网式”检查,及时对照协议查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经营服务行为,切实维护了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该局根据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城乡居民门诊统筹费用实行按“人头付费”的运行情况,完善门诊按人头付费制度,切实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持续完善药品进销存管理机制,要求各定点药店严格执行“两登记、一归档”制度,严格遵守药品进销存台账按月报送制度,并组织职能科室随机开展抽查,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管理,确保用药安全、合理、有效。建立完善立体化管理体制,成立专门的稽查小组进行现场核查,通过视频监控对定点药店进行实时稽查,利用信息化大数据进行网络筛查,建立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施全方位、多角度、常态化监管。同时联合县卫健委、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下一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切实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确保医保基金的运行安全和有效利用。”该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严震霖 陶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