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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9-03-07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县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完善市场监管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依法履职尽责,不断规范市场主体及其生产经营行为。

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该局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反复性,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级级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

主动作为,加强宣传。该局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经营者、消费者知晓率。要求禁燃区内的55家煤炭经营户签订《高污染燃料销售单位承诺书》,承诺不在县政府划定和公布的县城禁燃区销售高污染燃料,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标语,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严格审批,加强监管。该局严把市场准入关口,严格审核煤炭经营相关注册登记材料,确保在禁煤区域不再核发新设煤炭经营营业执照。开展禁燃区销售燃煤企业“回头看”,对禁燃区内55家煤炭销售经营场所进行逐一清查,防止在禁燃区销售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现场下发《责令改正书》,责令办理取消煤炭销售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目前已有4家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

下一阶段,该局将加大煤质管控和抽检力度,配合相关部门彻底取缔散煤销售经营点,对使用劣质煤用户依法从严查处。

 赵万勇 张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