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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2018年,我县深入推进依法治县战略,深化法治建湖、平安建湖建设,大力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年”活动,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积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着力维护良好信访秩序。以推进“雪亮工程”和技防城升级改造为重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着力推进“精准普法”,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扎实开展“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主题活动,突出行为养成,强化德法引导,通过举办倡导绿色出行、打造绿色企业、建设绿色村居、共创绿色校园、共建文明家庭、共享食品安全、共谱文明家风等专题活动,进行不间断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让绿色生活成为新风尚。全面开展“法润建湖·2018春风行动”,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宣传载体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在普法微博、普法微信等网络平台开辟农民工学法活动专题专栏,面向农民工提供“互联网+”线上法律服务。开展“法律进车站”活动,在火车站、客运站、公交站等聚集地,通过运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公交候车亭、宣传栏等载体,展播展映法治动漫、法治广告、法治微电影,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规模和氛围。组织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依托司法行政服务站、法律援助室、法律图书室、人民调解室等,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全面提升群众基本法律知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强机关、企业、校园等法治文化建设,拓展法治文化建设的空间领域,丰富法治文化内涵。与此同时,加快美丽乡村法治文化品牌建设,打造近湖街道沈舍社区法治文化街、冈西镇法治文化公园、庆丰镇董徐村法治文化墙等一批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法学会会员担任法律顾问,把法律顾问工作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与群众的“零距离”。开展服务基层活动,组建“法企同行”法律服务队,开展“企业法律大讲堂”讲法活动,集中法律服务力量对企业进行大走访,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长效经营机制,避免法律风险,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依托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组等单位设立“法律诊所”,方便群众“问诊”。组建“大走访法律服务团”,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征询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做好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挑选优秀律师,建立名优律师库,根据各人专业特长,将点援和指派相结合,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免费提供诉讼和非诉讼代理。推行“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双援工作模式,提供个性化服务,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依法治县实践紧密结合,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形成和谐有序、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充满活力的乡村发展新图景。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采取法治文艺汇演形式,弘扬法治精神,宣传法律知识。组织法治报告团、普法志愿者等队伍,进农村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满意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妥善办理农村婚姻家庭、继承、赡养、抚养以及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案件,通过司法手段倡导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注重将善良风俗习惯作为法律规范的有益补充,妥善办理涉及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公义行为的案件,促进人心教化,提升社会公德。充分发挥调解、和解、协调等方式在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努力营造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和谐相处、友善相待的社会氛围。加快健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实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积极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主动参与农村公共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落实法治惠民项目。加强安置帮教基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进、企业承载”模式,选择热心公益事业、企业形象较好,且自身发展符合基地建设需要的江苏金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企业,建设全县安置帮教基地,解决“三无”刑释人员临时过渡性安置和社区服刑人员“八小时”公益劳动场所问题。充分发挥其改造、安置、帮教等功能,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质量,有效促进刑释人员积极融入社会、回归社会。建立普法专员制度,在全县普法成员单位、学校、法律服务机构等,遴选百名综合业务能力强、热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学教师、法治骨干、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执法司法人员,担任全县普法专员。依托网格长组建镇村两级普法专员,将普法工作延伸至农村(社区)最基层。推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通过网络一体化平台,完成与公安、保险公司、鉴定机构信息网上共享,实现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报警、接警、责任认定、定损、鉴定、调解、开庭、判决、一键理赔、款项支付等事项网上一体化处理,充分发挥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的高效功能,使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快捷、优质的司法服务,合法权益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
李侃 王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