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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8-12-17

​12月1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名单,我县“榜上有名”,成为全国第二批、全市第一家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的县份。荣誉的获得,是我县多年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厚植绿色优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必将进一步推进“绿色建湖”绽放光彩、造福民生、促进发展。

近年来,我县坚定生态立县战略,以绿色发展为根本遵循,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载体,作为惠及民生、建设宜居环境的重要举措,让城乡环境更优美、群众生活更舒适。我县先后被评为国家级生态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绿化模范县和省级生态县、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县城、省级园林城市、全省人居环境范例奖等称号。去年,被省委、省政府纳入江淮生态经济区。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坚持把优化布局作为首要前提,促进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坚持把产业转型作为重要支撑,着力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坚持把重点工程作为关键抓手,全力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宜居环境;坚持把组织推进作为重要保障,不断提高生态建设工作实效。下一阶段,我县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持续放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优势,矢志不渝抓基础、创特色、树典型,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把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新的高度,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让建湖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美,让百姓生活更幸福。

朱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