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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出台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8-12-15

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近日,我县出台了《建湖县耕地保护目标考核办法》。

办法明确,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对本区域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县政府对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农业、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同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等重要依据。

办法同时对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考核依据进行了明确。

李德祥 杨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