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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

建湖日报数字报 2018-12-11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今年4月起,我县对部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项目试行告知承诺制,使该事项的办结时限从原来的法定20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变成即时即办。截至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窗口共办结公共场所卫生许可48件,均实行许可告知承诺制,并当场发证办结,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县卫计委取消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等申请材料,将公共场所卫生检测、评价报告延后到承诺期内提供,将办证前的现场审查改为承诺期满后10日内对承诺内容进行复核,办证流程进一步简化,审批时限大幅缩短。申请人只需提交符合办证要求的材料并签署承诺书,县政务服务中心卫计窗口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要求的立即予以受理,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对于实行承诺制的部分公共场所,县卫生监督所在申请人承诺期限到期后10日内,对许可的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商文  张杰